附加說明 |
【本案補助經費來源】:1.補助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2.補助金額:新臺幣570,000,000元整【應檢附之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2.押標金繳納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6.專業分包投標須附電器、自來水、冷凍空調業者專業分包協議書。7.標單文件(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資源統計表)。8.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影本。9.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綜合登記證。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11.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綜合登記證。12.服務建議書。【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備註】: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企劃科(03-3322101分機6704)鄭閎仁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第1更正說明】:1.依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企劃科107年9月20日核准簽辦理。2.詳修正對照表。3.開標時間延長至107年10月4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截標時間延長至107年10月4日上午9時截止,開標地點改至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