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廣告服務 「2021年台酒生技β-聚葡萄糖電視置入行銷採購案」 重要資訊 公告日期: 2021-01-20 標案案號: 109-1100-1-016 標案名稱: 「2021年台酒生技β-聚葡萄糖電視置入行銷採購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更正公告 截標時間: 2021/01/28 13:30 開標時間: 2021/01/28 14:00 預算金額: 900000 開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資訊 機關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 聯絡人: 王榮宏 聯絡電話: (02)23214567分機669 傳真號碼: (02)23417492 Email: 110150@mail.ttl.com.tw 投標說明 押標金: 否 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商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登記資料投標。(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投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第一研討室 其它資訊 原規範書權利部分內容修正如下捌、權利及保密義務:一、權利:(一)廠商因執行其他加值項目所完成之著作等相關設計,如屬原創性者,機關取得全部權利;非屬原創性者,廠商需為機關取得本案契約執行期間且不得撤回之授權書。(二)其他加值項目如涉及數位、平面、影片等製作,相關演出人員影像(含肖像權)、聲音、背景音樂,除另有約定外,廠商須為機關取得本案契約執行期間且不得撤回之授權,授權地區為中華民國全區。機關擁有於機關內部(非指外部之營業處所)之永久使用權。更正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 標案歷程 2021-01-04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2021-01-20 無法決標公告 2021-01-20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更正公告 前往領標 往下拉,點擊「前往領標」 前往領標